台北市刑大破获一起洗钱集团,成员四处收购人头账户,取得个资后就向岛内虚拟通货交易平台申办账号。再 与电信诈欺机房合作诈骗与洗钱,先以虚构的博彩或投资网站,诈骗被害人转账或汇款至人头账户。洗钱集团 即透过网络银行,再将赃款转账到虚拟通货交易平台的人头账号储值,利用虚拟通用货币去中心化、匿名性等 特性,层层转至电子货币包、境外交易平台,最后成功卖币变现。初估经手金额已逾3000万元(新台币,下 同)。
警方表示,北市刑大经分析电信诈骗案件,发现近期有诈欺犯罪集团,利用人头账户,在岛内虚拟通货交易平 台洗钱。大队长陈明君责成侦查第四队,组成项目小组深入追查。经多月来的搜集事证,层层溯源追查,终于 时机成熟,近日陆续搜索查缉包括蔡姓主嫌等7人到案。
警方调查,蔡姓主嫌伙同黄姓男子、陈姓男子等人,去年4月起指挥刘姓、林姓、陈姓、蔡姓等成员,打着租 用账户,处理博弈金流或投资虚拟通货的名义,四处招揽或收购人头银行账户。收购时,还要求账户所有人, 须拍摄本人与身分证照片作保。
警方表示,拿到个人资料后,蔡嫌等人就向岛内虚拟通货交易平台申办账号,有了账号随即与电信诈欺机房合作诈骗、洗钱。集团成员先以虚构的博彩或投资网站,诈骗被害人转账或汇款至人头帐户,然后再透过网络银 行,将赃款转账至虚拟通货交易平台的人头账号内储值,并大量购买虚拟通用货币。
洗钱集团利用「虚拟通货」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性,将虚拟通货自交易平台,转出至犯嫌所创设的私人电子 货币包,同时使用多个私人钱包层层分转,最后将虚拟通货,透过境外交易平台,或以场外交易(不透过在线 交易平台,由买卖家之间私约交易)等方式,成功卖币变现,藉以隐匿诈欺犯罪所得的流向、转移、分配、变 现等流程。
警方表示,清查资料发现,蔡嫌操控的诈欺、洗钱集团,经手的款项粗估达新台币3000万元。全案讯后,已 将到案的7人,依诈欺罪、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并持续向上溯源, 扩大追查中。
北市刑大提醒,诈骗及洗钱手法不断推陈出新,民众切勿将个人帐户、证件及相关数据提供给他人使用。对于 各项来路不明的投资信息或贷款方案,务必提高警觉并详加查证,避免成为诈欺受害人,甚至成为诈欺帮助犯 而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