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
被告人罗某参与开设赌场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一案
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经查明,被告人罗某,1995年生,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加盟“X博集团”网络赌博平台担任代理,并通过其微博转发该赌博平台网络链接等形式,先后拉拢其27名微博“粉丝”到该赌博平台参与赌博,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114.30万元(币种下同),罗某从中非法获利5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罗某于2021年3月14日被五指山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参与开设赌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罗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主动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并预缴了罚金,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