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二维码替代公司的收款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自己身为酒店前台的职务便利将公司的应收款侵占,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樊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并责令樊某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自认找到好方法,“轻松”还债
自2019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樊某开始担任上海某酒店的前台客服,主要负责接待顾客并帮助办理入住,收取房费等前台工作。
2020年11月樊某开始赌博,工资和信用卡挥霍一空后,身边没有钱了,于是便利用职务便利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代替酒店的二维码去收钱,用这些收取的房费偿还信用卡欠款。
据樊某交代,在顾客入住酒店的时候,他会向顾客出示他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让顾客把房费打入他的账户内,之后他就会在酒店的登记系统内,采用预授权的方式入账。由于该酒店是闵行区防疫隔离酒店,顾客都要住满14天,而且房费都是统一规定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等下一批顾客入住酒店的时候,把下一批顾客的相同房费做到前一批顾客的相同房费内去平账。
填不上房费“大窟窿”,终被发现
2020年12月,公司财务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好多房间的预授权是空账,钱没有进入公司账户,但是客户称已经付过钱了。公司通过调查发现客户提供的凭证显示钱款都通过支付宝、微信的账户,而公司收款账户为POS和现金。经核实,均系犯罪嫌疑人樊某当班的时候发生。
2020年12月中旬,樊某趁财务休息不在期间,用自己的支付宝和微信的二维码继续去收取入住顾客的房费,之后再用后面入住的顾客的房费去抵前面的房费“窟窿”,后来这个“窟窿”就越来越大了。
等到财务回来之后,他发现房费的漏洞已经没有办法补下去了,于是向公司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老乡入伙共作案,狼狈为奸
经查,樊某老乡、该酒店的另三名前台人员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同样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收取客人的钱款。原来他们都是和樊某认识了十多年的好朋友,同为老乡的他们关系很铁,也是樊某把酒店前台工作介绍给几位老乡的。
在他们当班时,也会相互配合通过支开同事,趁前台无他人之际,使用樊某的支付宝、微信收取A客人支付的费用,然后在登记系统中将预授权的房款数字输入到系统里,钱款则进入到樊某的账户。等后续B客人入住时,樊某就把后面客人的钱款通过POS机入账,将后面B客人的房款打到前面A客人的账户中,这样侵吞了前面客人的钱款。自2020年12月1日至18日,共有118名客户的预授权为空账,初步核算亏空损失为70余万元。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樊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