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劝返珙县籍滞留缅北人员,近日,四川珙县发布《关于珙县籍滞留缅北人员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第一批)》,对5名滞留缅北的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详情如下
惩戒人员
01
余*男 51152319******4877
四川省珙县巡场镇新桥街
02
李*勇 51152619******5456
四川省珙县王家镇百花村
03
任*超 51152620******5617
四川省珙县洛亥镇火石村
04
田 * 51152619******1714
四川省珙县珙泉镇下坝村
05
范*峰 51152619******1752
四川省珙县珙泉镇坝底村
惩戒措施
◎冻结本人户口,后期视情况拟注销本人户口。
◎冻结本人所有银行账户,关停手机号码等通讯业务。
◎暂不予出具直系亲属政审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请以上人员立即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仍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或者报备入境回国的,将依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