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分局反诈中心强力遏制电诈案件高发势头,近日,该中心一举捣毁了两处藏匿在辖区居民区内的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窝点。
以找工作为幌子
9月14日,龙港分局反诈中心在接到市局反诈中心推送的相关线索后,迅速锁定了藏匿在龙港区玉皇街道某居民区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过工作,反诈民警于当天在其家中将她抓获。张某某,女,30岁左右。经查,该人为电信网络诈骗实施“引流”工作。“上线”每天给她发过来300个电话号码,得到号码后,张某某以向对方核实在“58同城”找工作事宜为由,诱骗对方添加“公司”的QQ好友,“上线”每收到一个QQ信息就给张某某10元报酬。张某某还供述了“上线”夏某某的相关信息,两人是朋友关系,她跟随夏某某从事这种不法活动已达半年。
引导人们去刷单
当天,反诈民警在夏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时他正忙着实施不法活动。夏某某,男,30岁左右,他从事这种非法活动的时间更长。
据其供述,他在网络上认识了通讯方式归属地为境外的“上家”,“上家” 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每天向其提供“58同城”APP上预留的手机号码,这些号码全国各地的都有。夏某某通过拨打电话,让对方添加“公司”QQ号,每添加一个即可获得20元至40元不等的报酬。打打电话就把钱赚了,夏某某还暗自庆幸找到了发财的好门路。在利益的驱使下,夏某某逐步走向了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的泥潭。
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夏某某不愿意自己动手打电话了,他也当起了“小老板”,发展了“下线”张某某。诱导人们成为“公司”的QQ好友后,夏某某的“上家” 再诱导急于寻找工作的人们从事刷单业务,进而实施网络刷单诈骗活动。
9月28日上午,侦办此案的负责人说,张某某和夏某某通过打电话、 添加QQ好友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属于刷单诈骗中的信息“引流”环节,骗到的信息最终都推送给诈骗团伙,已被用于实施诈骗。
目前,张某某和夏某某因涉嫌参与网络刷单诈骗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两个藏匿在本地居民区内的刷单诈骗“引流”窝点被一举捣毁。
毕业大学生被骗
侦办此案的负责人说,人们到“58同城”上找工作登记信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如果被骗子盯上了,就要靠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规避骗局。他列举了一个真实案例警示市民。
王丽(化名)是某高校大学毕业生,通过“58同城”找工作,一日她接到了自称某公司的招聘电话,在添加了对方QQ后,对方向其发送了一条招聘网络兼职信息,称有一份刷单兼职赚取佣金的工作。之后王丽与该QQ“客服人员”联系,接到了第一笔刷单任务。对方发给王丽一个知名购物网站的购物链接,“客服”要求其将商品加入购物车,先不需支付直接截图发送给QQ“客服”就行。王丽发送截图后对方给其发送了一个付款二维码,让其扫码支付。王丽按照“客服”的要求支付完成后,对方返回了本金以及佣金。随后王丽继续按照“客服”的指令刷单,数额越来越大,最终在连续刷5单后,王丽不但没收到佣金,就连本金5万元也没有收回。
龙港反诈中心提醒
任何要求垫资的刷单
都是诈骗
网络刷单本来就是非法行为
同时又是诈骗高发区域
最好的办法
就是彻底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