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消息,明知道对方大量收购银行卡是为了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徐某某等人依然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发展下线开卡卖卡,最终十八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近日,铜陵市义安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本案被告人徐某某从2020年9月份开始发展多条下线人员在安徽、广西等地的各个银行开卡绑定网银APP,然后集中将卡卖给不法分子用于网络电信诈骗洗钱。期间,为了防止银行卡被封,被告人罗某安排专人负责接听银行回访电话和接受转账验证码等活动。经查,徐某某等人收购的多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支付结算,导致全国各地多人被骗。被告人徐某某等十八名被告人共计收购银行卡106套,获利20.8万元,被买卖的部分银行卡总进账高达2.64亿元,而其中关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4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某、蒋某、罗某、姚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朱某等十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到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同时判决没收徐某某等人相关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