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云南文山州公安机关开展“清源2号”
断卡集中收网行动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2人
打掉“两卡团伙”26个
冻结涉案资金186.8万余元
银行卡、电话卡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电信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了极大困难。
文山州反诈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文山州公安机关在年初开展了断卡集中收网行动。
文山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情报大队教导员、州反诈中心负责人 金鑫:“为有效斩断电信诈骗资金流转链条,1月6日至20日,在文山州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全州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清源2号’断卡集中收网行动,依法对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犯罪嫌疑人及帮助电信诈骗案件转账洗钱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文山市境内有多名人员利用银行卡进行被骗资金转账。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确定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了获利,使用自己和收买的他人银行卡帮另外的人转账,并邀约刘某强(另案处理)等人到昆明、湖南郴州、广西桂林等地出售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提供资金转账。
文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杨宗欣:“通过侦查,我们发现这伙人去各个银行都办理了银行卡,然后他们拿着银行卡去外地进行被骗资金转账。每张卡转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他们通过开卡转账得到了一定的报酬。”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本人名下的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中国银行卡、一张中国交通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卖予他人转账使用。其中,中国银行卡在2021年10月4日、5日共转账48000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2021年12月3日转账共计548736.4元,中国交通银行卡在2021年12月3日转账共计493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卡在2021年12月3日转账35727元。刘某某的四张银行卡进账总金额为1125463.4元,其中全国各地有12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资金直接通过刘某某的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326944.2元。
文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杨宗欣:“每转账成功一笔,他们都会得到好处费,一万元会得到两三百的好处,如果是一百万,那就是两三万的好处费了,就是这样受到金钱的诱惑,犯罪嫌疑人甘愿铤而走险。”
在掌握了违法犯罪证据之后,1月9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实施抓捕。
文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杨宗欣:“在文山市城南的一个宾馆里面,现场抓获7名男子。抓获时,这些人正准备去外省贩卖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杨警官告诉记者,打击“两卡”犯罪是遏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文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杨宗欣:“我们把这部分人打击掉,没有账户来支撑被骗资金转账的话,电信诈骗的发生率就会降低。我们只要断了这个环节,受害人被骗的钱就流不到外省或者境外,就能绝对减少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