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多人收购对公账户,转手倒卖他人从事非法活动从中牟利,被查获后仍心存侥幸不如实供述。近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张某被湖北恩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某是在恩施做个体生意的外地人。2020年4月的一天,他无意中通过贴吧了解到有人收购银行账号的信息,出于好奇随即通过贴吧留下的微信号码联系上了对方。在对方提供的一个境外聊天软件里,对方自称是福建泉州人,收购对公账号是为了走赌博网站流水,承诺收购1个对公账户将会给张某4000元,并会在泉州当面给张某现金。
张某随即联系了曾经的同事袁某。正缺钱用的袁某与张某一拍即合,在办理对公账户的时候,袁某又叫上了朋友方某。没过多久,以袁某和方某为法人代表的两家公司注册成功,张某也先后两次拿到了这两个公司的对公账户。同年6月,袁某再次将其朋友余某办理的一个对公账户交到了张某的手上。
见手上已有3个对公账户,张某开始在某境外聊天软件上联系福建泉州的买家。同年7月,张某如约来到泉州,最终在一个茶楼里见到了买家。在对方通过电脑核实张某提供的对公账号没有问题后,买家将张某带到茶楼旁的一辆宝马车旁,车内的男子递给张某用塑料袋包装的钞票,买家趁着张某数钱的时候,钻进车里驾车离开。
在买家离开后,张某发现对方给他的钞票除了最上面的两张和最下面的两张是真钞外,其余的全是假钞。张某吃了个哑巴亏,悻悻地回到了恩施。
这次“骗中骗”的经历并未让张某收手,他继续通过其他方式买卖对公账户,直到2021年4月与他人(已被处理)涉嫌帮信罪被抓获。落网的张某心存侥幸,避而不谈其与袁某买卖对公账户的犯罪行为,同年4月,被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刑。
2021年12月,在办理袁某、余某涉嫌帮信罪一案中,办案民警敏锐发现已入狱的张某所涉余罪,2022年2月17日,就在张某刑满释放的当天,又被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