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明知“网友”从事网络犯罪活动,还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供其“洗钱”,交易流水达190余万。2022年2月21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袁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网络方便我们生活的同时,也有着一个个深不见底的“陷阱”。避免自己堕入深渊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的贪念,可云南的袁某某却没能守住本心,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陌生人通过聊天软件与袁某说,让袁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洗钱,还承诺按照洗钱金额进行提成,袁某听后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并提供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供犯罪份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合计进账金额190余万元。
其中被害人赵某某被诈骗的资金,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向袁某名下中国邮政储蓄尾号24000元,袁某非法获利共计9600元。
检方认为,袁某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银行卡五张,交易流水190余万元,非法获利96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