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埔寨内政部最新统计,2021年柬埔寨警方共调查23起洗钱案、87起恐怖主义融资案,25名嫌犯(10名柬埔寨人和15名外国人)涉嫌洗钱、贩卖人口等被捕。
统计指出,柬埔寨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案工作经验不足,同时,柬埔寨的人力资源仍然有限,而且最近一段时间,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完成2021年的工作计划。
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柬埔寨列入洗钱“灰名单“的情况下,柬埔寨相关部门以及内政部努力落实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柬埔寨提出的14条建议,以便从名单中除名。
相关部门与内政部决心,致力打击与消除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案,以维护国家荣誉,为国家和地区安全作出贡献。
目前,柬埔寨还收到国外的要求合作,以调查39起通过I-24/7系统洗钱和诈骗的案件,而且对7个国家的24起案件作出回应。
根据《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第29条规定,在柬埔寨洗钱,可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罚款4000万瑞尔至1亿瑞尔或者洗钱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