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私营公司。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且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一家公司。其最终控股公司为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于美利坚合众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且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公司。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于澳门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其他娱乐场博彩及相关酒店及度假村设施,以及发展综合度假村。本公司与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签订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娱乐场内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或其他娱乐场博彩的转批给合同。转批年期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开始及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结束。本公司拥有及经营位于澳门及路凼分别名为「澳门美高梅」及「美狮美高梅」的度假村及娱乐场物业。澳门美高梅及美狮美高梅分别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及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开业。
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接获澳门博彩监察协调局(「博彩监察协调局」)通知,批准100张新赌枱及982台角子机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在美狮美高梅投入营运,以及25张新赌枱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投入营运,致使美狮美高梅合共有125张新赌枱。此外,博彩监察协调局亦批准由澳门美高梅初步转拨77张赌枱至美狮美高梅。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门美高梅拥有娱乐场楼面面积约34,404平方米,配有806台角子机、291张赌枱及多个贵宾及私人博彩区。酒店由一栋35层的大楼组成,设有585间豪华客房、套房及别墅。此外,度假村亦设有豪华休憩设施,包括8间不同风味的餐厅、零售店、世界级的泳池和水疗设施,以及约1,600平方米可转换的会议区。度假村最为著名的是游客必访的天幕广场,采用葡萄牙风格的建筑、气势磅礡的景观和楼高25米的玻璃天花。
美狮美高梅位置便利,设有多重通道与其他路凼酒店及公共设施相连。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娱乐场楼面面积约27,696平方米,配有1,218台角子机及236张赌枱。该酒店包括两幢大楼,设有1,362间豪华客房及套房、12间不同风味的餐厅和酒吧、零售店、约2,870平方米的会议场地及其他非博彩设施。美狮美高梅的规模有助我们利用自身的国际视野,呈上更扣人心弦、丰富多彩的娱乐盛宴。位于美狮美高梅中心位置的视博广场则会透过高科技体验为宾客献上无与伦比的娱乐享受。美狮美高梅亦推出亚洲首个动感剧院,为澳门带来先进及创新的娱乐体验。
二零一八年业务报告概要
本年度总收益为澳门币198亿,较二零一七年经追溯调整新会计政策后之总收益澳门币149亿,增加33%,并首次计入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开业的美狮美高梅的业绩。本公司录得经调整EBITDA(为未计融资成本、所得税开支、折旧及摊销、处置╱撇销物业及设备、在建工程以及其他资产的亏损、利息收入、净汇兑差额、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开业前成本、企业支出(主要包括企业办公室的行政开支及向一间关联公司支付牌照费)及其他非经常性开支前的利润)约澳门币50亿,较二零一七年增加5%。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录得年度利润为澳门币8亿,较二零一七年减少70%。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娱乐场收益总额为澳门币235亿,较二零一七年澳门币187亿,上升26%。博彩业务的组成部分为: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贵宾赌枱总赢额增长13%至澳门币100亿。该增加乃主要由于二零一八年转码数增加18%至澳门币3,277亿所致,包括美狮美高梅开业的影响但部分被澳门美高梅贵宾赌枱赢率下降所抵销。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主场地赌枱总赢额增加34%至澳门币112亿,乃主要由于美狮美高梅开业,导致投注额共增加48%至澳门币611亿所致。该增加部分被二零一八年主场地赌枱赢率下降所抵销。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角子机总赢额增加59%至澳门币23亿,乃主要由于投注额增加88%至澳门币601亿(包括美狮美高梅开业的影响)所致。该增加部分被二零一八年角子机赢率下降所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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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币(千元) |
经营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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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收益总额 |
23,505,529 |
减:佣金、免费津贴及其他奖励 |
(5,814,201) |
娱乐场收益 |
17,691,328 |
其他收益 |
2,08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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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6,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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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本及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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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澳门政府支付的特别博彩税及特别征费 |
(9,474,382) |
已消耗存货 |
(673,253) |
员工成本 |
(3,193,726) |
其他开支及亏损 |
(2,748,054) |
折旧及摊销 |
(2,199,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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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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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利润 |
1,487,733 |
利息收入 |
12,397 |
融资成本 |
(687,765) |
净汇兑亏损 |
(5,292) |
税前利润 |
807,073 |
所得税开支 |
- |
年度利润 |
807,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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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币(千元)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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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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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及设备 |
28,031,648 |
在建工程 |
1,834,976 |
转批给出让金 |
162,898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1,155,187 |
其他资产 |
132,516 |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
3,679 |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
62,268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31,38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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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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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
164,487 |
应收贸易款项 |
332,316 |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
108,382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71,488 |
应收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
392,740 |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
171,067 |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
2,122 |
银行结余及现金 |
3,912,233 |
流动资产总额 |
5,154,835 |
资产总额 |
36,538,007 |
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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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及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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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200,000 |
股份溢价 |
801,840 |
储备 |
8,577,920 |
权益总额 |
9,579,760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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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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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 |
18,636,001 |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
16,376 |
应付工程保证金 |
18,606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8,670,983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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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 |
803,400 |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
7,036,600 |
应付工程保证金 |
397,635 |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
26,422 |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
23,207 |
流动负债总额 |
8,287,264 |
负债总额 |
26,958,247 |
权益及负债总额 |
36,538,007 |
致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全数股东
(于澳门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行已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之 « 核数准则 » 和 « 核数实务准则 » 完成审核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就该等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上述已审核的财务报表由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损益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组成,亦包括重大会计政策的概要及其他附注。
随附由管理层编制的摘要财务报表是上述已审核的财务报表的撮要内容,本行认为,摘要财务报表的内容,在所有重要方面,与已审核财务报表的内容一致。
为更全面了解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以及核数工作的范围,随附的摘要财务报表应与已审核的财务报表以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一并参阅。
郭诗敏
注册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澳门,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
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会已向本独任监事提交了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财务报告、外部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审核报告及董事局之年度报告以作审核。
本独任监事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分析及审查该年度公司之财务报告及账目,并了解公司于年度之运作情况及有关制度。本独任监事认为该财务报告恰当地披露了所有有关之账目资料及公司财政状况。再者,其外部核数师审核报告已表明公司之财务报告在所有要项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务状况。
基于此,本独任监事建议股东批准下列文件:
独任监事
何美华
注册核数师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
合资格的股东名单和所占股份的百分比数目。这份名单内的股东于二零一八年的任何时间内均持有相等于或超过本公司资本百分之五。
何超琼(Ho, Pansy Catilina Chiu King)—10%(持有50%B类股份)
MGM Resort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10%(持有50% B类股份)
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MGM China Holdings Limited)— 80%(持有100% A类股份)
二零一八年公司机关据位人的姓名:
董事会
常务董事——何超琼(Ho, Pansy Catilina Chiu King)
董事——James Joseph Murren
董事——黄春猷(Chen Yau Wong)
董事——William Joseph Hornbuckle
董事——Grant R. Bowie
独任监事
何美华(Ho Mei Va)
秘书
马家豪(António Menano)